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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資訊

大學部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暨畢業應修學分數

法文系大學部必修科目之重補(修)規定

[輔系生不適用本規定,請另詳輔系應修科目表

說  明:

為因應校務課程調整,本系112學年度起調降「法語會話(一)」、「閱讀與習作(一)」必修學分數,113學年度起將調降「法語會話(二)」、「閱讀與習作(二)」必修學分數。

111學年度前(含111學年度)入學同學若因課程學分調降導致上述課程修畢後必修學分仍不足者,得以本系任一專業選修學分(即系選修)替代以補足專業必修學分始得畢業,本案業經法文系111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

法文系111學年度以前(含111學年度)入學同學重(補)修下列必修科目,請依表列規定辦理:

必修科目學分異動之重(補)修科目表

必修科目

原開課

學分數

112學年度

起學分數

113學年度

起學分數

重(補)修科目

必修科目/學分數

不足學分(1/1)數替代方案

法語會話(一)

3/3

2/2

 

法語會話(一) 

2/2

本系任一專業選修科目

單學期,2學分

閱讀與習作(一)

3/3

2/2

 

閱讀與習作(一) 

2/2

本系任一專業選修科目

單學期,2學分

法語會話(二)

3/3

 

      2/2

法語會話(二)

2/2

本系任一專業選修科目

單學期,2學分

閱讀與習作(二)

3/3

 

2/2

閱讀與習作(二)

2/2

本系任一專業選修科目

單學期,2學分

備註:經採認為必修科目學分之系選修科目,如有剩餘學分,仍得計入畢業學分之系選修學分數。

相關附件
下載 113學年度
下載 112學年度
下載 111學年度
下載 110學年度
下載 110學年度
下載 109學年度
下載 108學年度
下載 107學年度
下載 106學年度
下載 105-104學年度
下載 103-102學年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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